陳映真小說集4 / 1980-1982
2001.10月
洪範書店有限公司 第三個段落的篇名是---花草若離了土~~~
就要放棄(這四個字到此篇最後才出現)
主人翁林德旺從家鄉到城市討生活
存在在他心中那屬於莊稼人的淳樸
似乎無法在爾虞我詐的都市叢林中生存
致使他最後是以發瘋結束了人生
整部書中有一段話令我震撼
紀錄於下
p204
每一個人都互相欺詐,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,
把人的筋.骨.肉.皮,當作豬肉.雞肉吃掉,他想著.
只為了保全自己,就不惜欺誑著別人和自己--而不去說破,
吃著同類的肉,啃著同類的骨,喝著同類的血......
卻沒有一個人敢起來舉發那人肉黑店的真情,打殺了那長著一身白得像
用蠟去做成的白肉的,終日油膩膩的老闆娘.

以及最後一行---這懦弱,不敢說出真話的世界
這個社會給了不同的階級一定的束缚
想要讓自己晉升到某一個階級去
就得做出.說出.穿出合乎那個階級的一切
所謂佛要金裝,人要衣裝
又所謂有人硬要打腫了臉充胖子
為的是不是就是想擠進這"上流社會"
這部小說讓我想到幾個問題
1.莊稼人去了城市都會變?
2.不同的社會階級要更替是不是都得經過如此徹骨的蛻變?
3.組織裡頭的明爭暗鬥,小團體的派系內爭是否一定存在?
4.如果你不歸類自己到任何一派,會不會在明爭暗鬥中,莫名其妙的給犧牲了
5.悲悽女孩子用姦情為手段以進入權利體系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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